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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博客
   
证监会回应新股改革热点

“25%规则”不是天花板,是让股民冷静思考后,决定要不要高价买入 

 

428,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一个半月来,市场上的三高发行悄然熄火,证监会的这剂猛药,是否有效抑制AIPO的沉疴?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刘春旭和投资者保护局局长熊伟昨日就新股体制改革及投资者保护的相关热点话题,为网友做出解读。

一直以来新股发行价被指过高,在《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一个市盈率“25%规则,行业市盈率作为定价重要的参照标准。

所谓“25%规则,《指导意见》的表述是:发行价格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除因不可抗力外,上市后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列为重点关注、监管谈话、认定为非适当人选等措施,记入诚信档案……”简单地说,这个规则为新股定价划出了不能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警戒线。

对此,刘春旭表示,“25%规则的制定,目的是希望以25%作为触发点,而绝对不会当做一个天花板。证监会要求发行人要对定价的合理性进行自主判断,要披露更多的信息告知投资者,让投资人冷静地思考之后,决定要不要给这么高的价格。

市场目前对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还有很大的期待,有观点认为新股发行应该取消核准制,实行注册制。

对此,熊伟表示,其实不管是注册制还是核准制,实际上都有一个审的内容和过程。比如实行注册制的国家,也要看申请人的披露报告和申请文件。从筹资方来看,是认为越少审越好,最好是不审。作为投资方来讲,希望是严审,而且越严越好。所以还是根据不同的环境来定的。 (中证)

摘自2012-6-13 海峡都市报 N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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