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恒润博客
   
证监会正式发布新规 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门槛
再融资分红标准强调“现金”
      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9日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提高了上市公司神情再融资时的现金分红标准。
    8月份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发布的决定将原稿中上市公司再融资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中的股票去掉,更为强调现金分红。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透露,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多数意见建议适当提高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挂钩的标准,给投资者以实实在在的回报,因此做了上述修改。
    最新发布的决定明确,上市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其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另外,为提高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决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决定,如上市公司能够进行现金分红而未进行分红的,应该披露未分红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使用用途。同时,上市公司还应当披露现金分红数据对比,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过往的现金分红情况和数据。
    强调现金分红是境外大型投资机构选择股票及投资品种的重要依据。股票收益率的稳定,会导致风险溢价的降低,对旨在长期投资、获得稳定回报的大型机构投资者来说,也会相应减少其单纯以博取股票价差的二级市场操作行为,对减少市场波动,维护市场稳定有重要作用。对一般投资者而言,如果能获得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也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心态,对培育和形成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也有重要意义。
(摘自20081010东南早报A23
关于恒润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访客留言 | 法律条款 |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15栋2726室
电 话(Tel):86-0595-22889708  28027688   E-mail:hr@hengrunfc.com   邮 编:362000
香港公司:
恒润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香港盈泉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高润国际有限公司
地 址:香港铜锣湾谢斐道391-407号新时代中心11楼
版权所有:恒润资本(www.hengrunfc.com)  ICP备案编号:闽ICP备202200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