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暂停保荐 3亿赔股民
N证券时报 中证
本报讯 5月10日下午,证监会公布了对万福生科(300268)案的调查结果。与此同时,平安证券召开媒体见面会,提出将设立3亿元专项基金赔偿万福生科投资者,7月2日将通过交易所系统,向受损股民派发补偿。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万福生科案行政调查已经结束,正处于行政处罚预先告知阶段。万福生科因涉嫌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罚款30万元,董事长龚永福、CFO(财务总监)秦学军各处以30万元罚款,终身市场禁入。其余19名高管分别处以5万元至25万元的罚款。涉案个别高管因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
同时,证监会认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拟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收入2550万元,并处以两倍罚款,共计7650万元,暂停三个月保荐资格;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人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此前,*ST大地(002200)案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并未遭遇任何处罚。
此外,证监会还认定万福生科IPO会计师事务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程序缺失,审计报告虚假记载,拟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收138万元收入,处以2倍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许可;对于签字会计师处以13万元罚款,终身市场禁入。
热点解析
万福生科不会退市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万福生科不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万福生科2011年9月登陆创业板,于2012年9月19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证监会调查期间,万福生科公布了自查结果,承认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这意味着其上市的业绩数据均系造假而成。
平安承认“技不如人”
就万福生科欺诈上市,平安证券董事长杨宇翔称,“我们承认自己技不如人,但绝对不是故意。这次事件遭损失的投资者,如接受补偿,则自愿放弃向万福生科事件的责任方再行请求赔偿的权利。如不接受补偿,可依法起诉。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平安证券成立于1995年10月,截至2011年12月31日,净资产71.33亿元,总资产274.09亿元。
这些股民可获赔
平安证券提出将设立3亿元专项基金赔偿万福生科投资者。该项基金具体运作方式是,采取“先偿后追”方式,即平安证券先行以基金财产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再通过法律途径,向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的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追偿。
下列三种情形可获赔偿:
(一)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二)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10月26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10月26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三)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3年3月2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或以上情形的,按照有利于投资者的原则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
基金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每一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的补偿金额:补偿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投资者持股期间取得的收益,包括红利、红股、公积金转增所得的股份,以及投资者持股期间出资购买的配股、增发股和转配股,不冲抵其补偿金额。
摘自2013-5-11海峡都市报 A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