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日前在其网站上发文称,交易所已设立了市场监察系统,对证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只要出现异常交易,市场监察系统就会自动报警。
以下七种情形属于涉嫌违法违规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是交易所重点监管的对象。
一是虚假申报。
主要指作出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二是拉抬、打压。
主要指通过巨额申报、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高价或低价申报,造成股价大幅上涨或下跌。
三是约定交易。
也就是市场俗称的“对倒”,是指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四是自买自卖。
也就是市场俗称的“对敲”,是指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五是连续集中交易。
主要指单个账户或多个具有关联关系的账户以其资金优势,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
六是异常回转交易。
主要指在权证等可进行T+0回转交易的证券交易中,大量、频繁在相近价位进行回转交易,导致证券价格大幅波动。
七是涉嫌内幕交易的有关交易行为。
深交所指出,一旦发现投资者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交易所将立即发出电话警示和书面警示函。倘若投资者不听劝阻,继续进行违规交易,对市场交易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交易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这些账户采取限制交易、上报中国证监会立案查处等措施。
摘自2009-7-7〈海都报财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