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缺乏可抵押资产,我国很多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题。这一问题在泉州也引起了重视。据了解,至昨日,泉州市已初定106家(鲤城区56家,丰泽区50家)工业企业可补办“两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这些企业需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有关窗口补办相关手续。据悉,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于年底前拿到“两证”,此举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的融资需要。 三类厂房可申报 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企业补办“两证”的对象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将不限制企业规模。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经工商登记、正常生产、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现已建成投入使用、无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工业厂房及生活配套建筑。 据介绍,受理时限必须是:未取得有权机关批准用地手续,于1999年1月1日(新土地法实施)前占地建设的工业厂房及生活配套建筑;已取得有权机关批准用地手续,于2004年10月1日(市政府关于禁止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施行)前建设的工业厂房及生活配套建筑。 在符合申报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三类工业厂房及生活配套建筑可申请办理“两证”: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已办理规划红线图,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位于区级及以上工业小区(包括现有和原规划的工业小区)内,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 分两种流程办理 事实上,据中心提供的数据,截至7月3日,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共有650家企业(含上述获批的106家)到泉州市规划局窗口办理登记,申请补办“两证”,到国土局登记的企业则有101家。 不过,按照规定,所有申报企业还都需经泉州市规划局初步审核,及初审合格后由相关部门现场踏勘,踏勘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到各窗口补办有关审批手续。 已办理土地证的各企业要先期完成规划、消防、环保等多部门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到建设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最后再到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企业业主应先到中心规划局窗口办理“下达设计条件”,然后到国土局补办完土地所有权证后,再参考有土地证企业的办理流程进行。 据了解,在办理两证相关手续时,消防这一环节,需要提供由市消防支队认可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开具的《消防安全评估合格报告》,即可办理。
摘自2009-7-8<海都报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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