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题材炒作
N中证 经参
上交所17日发布并实施的《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完善了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的规定,并抑制题材炒作。
《细则》规定,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申报下单、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或交易系统安全的行为属于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可对相关账户持有人发出书面警示,或直接采取暂停证券账户当日交易、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细则》完善了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的规定。例如,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证券账户,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上交所可对其采取暂停、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并可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纪律处分。
另外,题材股的炒作一直是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此次《细则》明确规定“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一段时期内的涨跌幅偏离同期可比指数涨跌幅较大,且上市公司未有重大事项公告的”,上交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进行停牌核查,相关上市公司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和相关市场传言等进行核查,并及时将核查情况向市场公告
摘自2013-12-19 海峡都市报A13版 |